2009年5月11日 星期一

雖千萬人吾往矣?

不論是藍營、綠營或國際法律專家,多數人認為羈押陳水扁前總統的理由已不再存在,他的健康情況也令人擔憂。不可思議的是11日傍晚,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羈押原因並未變更或消滅,因此裁定陳水扁自26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同時駁回陳水扁委任律師所提的撤銷羈押聲請。

這個合議庭大義凜然的「雖千萬人吾往矣」勇氣是令人欽佩,亦或是令人毛骨悚然,每個人感受可能大不相同。問題是「雖千萬人吾往矣」仍然要建立在「自反而縮」的前提上,合議庭的每位成員是否確定自己的判斷沒有受到個人意識型態的影響,也沒有潛意識裡為了自身的前途想要討好掌控全權的執政者。

筆者在這裡並不想袒護任何貪瀆者,但是未定罪前不能把涉嫌人當罪犯對待,而且即使是罪犯,法院也必須維護他們的基本人權。司法人員更要嚴格遵守程序正義,法律的解釋也不能因人而異,在民主法治的國家,政府應該賦予所有人同樣人權。

人生無常,審判者有一天或許會成為被審判者,如果人權不受到保障,司法也不公平,人生活在社會裡還有什麼安全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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